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总要环节。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浩勇
成员:郭石磊 马红军 侯艳宾 刘 冀 韩久全 郭海波
职责: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胡俊祥
成员:彭海滨 张淑云 何晓敏 王莹
职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具体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工作。
监督电话:0312-7521572
邮箱:769371769@qq.com
(二)招生人数
2019年学校下达给我院招生计划数为5人,只招收全日制考生。
如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调剂生。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1:2安排复试。若调剂生源不足1:2,可全部安排复试。
(三)复试的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请提前告知学院。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第一批复试后,若还有招生指标,再组织第二批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报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综合楼606室,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可乘坐16路、36路等公交车。
(四)复试科目和分值
1.复试科目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英语听说能力;面试)(满分4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2.成绩排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按初试翻译硕士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如果成绩再相同,将由复试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排名。
3.录取顺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分批次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4.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
5.招生学院按照2019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
6.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7.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课程中有任何一科低于满分的6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6)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复试前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要有医生填写的体检结果)。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主页通知。考生持本人的体检结果到河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参加复试。
四、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资格审查时需将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须密封),交给外语学院负责资格审查的老师。(空白表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复试资格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成绩单原件、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非应届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需在复试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核验手续,同时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须提供下述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订书钉位置位于左上角):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四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五页)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届生:提供具有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
往届生:提供具有16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六页)体检表
(第七页)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预计能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刻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其他要求
1.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部门或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7526416
联系人:赵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23日
附件:2019研究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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