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研(2017)3号)精神,现就外国语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马红军
副组长:王浩勇
成员:侯彦宾、张瑞红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学院要加强约束机制建设,强化过程监督,保证申诉和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组长:胡俊祥
成员:王莹
复试时间安排
日 期 |
项 目 |
负责人 |
备注 |
3月18日 |
成立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
马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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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下午 |
13:15--13:30 |
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
综合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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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
专业课笔试 |
监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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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10 |
二外(日语、法语)笔试、口试 |
监考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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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18:00 |
专业课面试 |
复试
小组 |
资格审核地点: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室(综合楼708)
考试地点: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室(综合楼708)
相关说明:
1、 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于复试前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要有医生填写的体检结果)。
考生持本人的体检结果到河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
1) 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我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刻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复试内容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笔试、口语)、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总成绩相同者,按初始成绩排名,再相同者按复试专业课成绩排名。
4、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于3月29日(第二批调剂于4月5日)下午到复试学院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6、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7、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2017年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共录取4人。本次录取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我学院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进行拟录取。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3 ) 最后是破格生。
8、信息公开公示
(1)我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312-7526417。
(2)我学院会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研究生招生办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9、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条件:
(1)仅限一门初试公共科目(政治或外语)成绩略低于2017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2)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幅度,不破总分;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规模的2%。
破格复试的工作程序:
(1)申请:3月25日前,在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规定审核并提出书面破格申请。
(2)审核:研究生学院对申请破格的考生进行审核。
(3)审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复试:由学院对破格考生进行严格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听力、口语)四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5)拟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公示:包括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10、 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需要特别告知考生并签字:
( 1)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 2)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 3)在我校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的其他专业复试。
( 4)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之一,我院会遵守保密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完成复试工作。
学校招生监督部门:学校纪委;研究生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1306 0312-7521499
研究生招生办:0312-7521303
11、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学校相关规定及表格下载请点击
外国语学院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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